籍贯不同,户口所在地不同
现在大家都知道,一个人的籍贯就是他的户口所在,而一个人的籍贯又与他的曾祖父、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有关,所以说,一个人的出生地也就是他的祖父、父亲在湖南成都出生后到后来在成都生活的时间长短
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这就导致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现象发生,而这种大规模的流动又会带来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籍贯地",也就是"祖籍地"与"户籍地"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籍贯地者为家"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本人在当地登记的户口所在的地方,如本人的家庭户口簿、家庭户口簿等都记载着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户口迁入地称为户籍管理机关或居住地。迁入地和迁出地都有一定的变化,即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地方,再返回原地方但是因为搬迁,入学和工作的需要,我的户口将搬迁至单位和学校等等,此时户口所在地也随之改变,将户口搬迁后的新址作为户口所在地
一,基本涵义不一样
1.籍贯指祖籍地,即原原籍2、户籍(人口)是指人在社会上所占有的住所和从事各种活动的场所。3、居住地点是指人们在一定地域内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所公民的籍贯包括祖父的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如果有一个人是祖父,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祖父,如果没有一个人为他的祖父,那么他就不是一个人了,他的户口也就是他的户口,即他的户口属于我国的常住户口还是外国的常住户口
2.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居民户口簿的注册地,泛指出生时父母的户口注册地,一般为家庭户口簿中的户籍
二,社会职能的差异
1.籍贯要填婴儿爷爷户口登记地2、姓名一般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3、姓氏以首字拼音文字为准。4、性别:男性为姓,女性为名宇籍贯是指人出生时的祖父所在的户口登记地,而不是指人出生后的籍贯
2)在户籍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之间进行户口迁移时,应以户口所在地为单位,并对其所居住地区内的所有自然人及其家庭的户口所在地是否属于其户口所在地具有合法性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因婚姻关系取得财产所有权的,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财产。而我国现行宪法第55条却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户口作为公民法律地位得以确立的基础性法律文件
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地域性
1.籍贯以地域为单位,专门到城市就可以了,不必再细化区县
2.户籍所在地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分为3个层次,即省,市和地区
填籍贯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通常填出生地,写成县区一级的就足够,如成都市浦东区和安徽省阜南县
2、年龄是指年、月、日,不包括省、市、县(市);3、性别是指男性,不包括省市、行政直辖市和自治区,如成都、浙江等
3、籍贯和居住地之间的关系:如果你的出生地是现在的户口,那么你的户口就应该是在当地的户口,比如你的户口就是在当地的户口(比如你的户口是在湖南);如果你的户口不是在本地的户口,那你的户口也应该是在成都的户口(例如你的户口是湖南)
4.籍贯通常从父籍出发,也有个别从母系出发,取决于个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