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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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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22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有很多纳税人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红利!而在这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更是被广泛关注。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它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那么,你知道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吗?这期我们又对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和扣除时间进行了梳理,尚未享受到的小伙伴赶紧瞧一瞧满足扣除条件了吗,已享受到的小伙伴也看看有什么要补充享受或者修改的物品喔!

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你知道吗?)

强调了这一点

发生于2022年并且没有申报抵扣或者没有全额抵扣的专项附加抵扣,每年汇算过程中都可以进行抵扣或者补充抵扣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24号)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及计算方法,并对具体扣除额进行细化说明。其中,针对大病医疗费用特别是对预缴环节无法抵扣,需年度汇算时报扣的纳税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符合大病医疗支出规定

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梳理情况如下

子女教育

享受条件:儿童满3周岁,直至小学入学,在学前教育阶段,对儿童进行全日制学历教育享有权利和义务:(1)儿童的受教育权。国家依法保护每个适龄儿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保障所有适龄公民都有平等地选择学校进行学习的机会

子女教育的标准为: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费用均不低于12000元(每月1000元;下同)

扣除方式:父母双方或一方以家庭为单位,对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至500元进行扣除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人已申报缴纳税款有异议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学历教育是指儿童从全日制学历教育进校当月开始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终止当月止

继续教育

享有条件:国内学历(学位)进修,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进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修

扣减标准:纳税人来华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所需费用,按学历(学位)教育月定额扣减400美元具体扣除额为:在连续学习5年以上的个人中,每3年计算一次。同时扣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作为纳税年度应缴税金。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扣减办法:个人在本科以下文化程度(学位)进修并达到规定扣减要求后,可选择父母扣减或自己扣减

扣除内容:参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者,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者的当年

从事财务工作的您有没有碰到过焦头烂额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情况?

大病医疗方面

享受条件:纳税人一纳税年度内所发生的基本医保有关医药费用支出减去医保报销个人负担(指属医保目录内自付)累计1.5万元以上

扣除标准:按照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及以上的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80000元

扣减时间:是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记载的医药费用真实发生年度

住房贷款利息

享受条件:纳税人个人或夫妻双方分别或联合利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个人或夫妻双方在中国境内购房,所产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房享有第一笔住房贷款利率)

纳税人申请贷款时提供了一次或多次购房记录,并对首套住房贷款进行了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应以夫妻双方为单位进行计算,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改变扣除方式或任意缩短纳税年度家庭经营性收入扣除方法。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家庭成员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所得以及家庭成员购买的非应税消费品等婚前购房的首套住房贷款的贷款利息支出,以及婚后购买住房的一套住房的价格均不低于扣除标准的100%,其他住房的价格均低于扣除标准的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可采用

扣除时间:从贷款合同规定开始偿还的月份到贷款完全偿还或者贷款合同结束的月份为止,扣除期限不超过240天

住房租金

享有条件:纳税人无自有住房,主要工作城市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人及其主要工作城市均有自有住房,且该纳税人及其主要工作所在城市为主要工作城市时,其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的住房可视为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自有住房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年度内能连续支付购房贷款本息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反之,可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缓缴税款。税收优惠范围:(1)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其个人取得的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减

住房租金支出是指在签订租赁住房合同时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可按月或按季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以满足支付基本生活消费和暂时居住需要

合同(协议)提前终止时,应当按照实际租赁期限执行

赡养老人

享有条件:纳税人供养一个或多个被赡养人,即父母满60周岁,子女全部死亡,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满60周岁

扣除方式:由其与父母或其他有经济收入的人共同承担,并由其与其他有经济收入者共同负担,且由其与其他无经济收入者共同分担,但不得超过其与其他有财产收入者共同承担的数额,且不得超过其与父母或其它有财产收入者一起承担的数额,并且不得超过其与其父母或其他有财产收入人员共同承担的数额协议或规定分摊的,必须订立书面分摊协议并规定分摊高于协议分摊如果是按月或按旬进行分摊,则应当根据每月实际支付给供养人员的数额确定分摊额;如按照季度、月度等进行分摊,应将其分解为月份级分摊金额

扣除时间:从被赡养人满60岁之月起,到赡养义务结束之年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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