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行过程中,开句发票之后,均需就发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规性,为确保发票满足入账要求。对于一些合法的发票,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核,就会被认为是非法开具或使用的,从而受到处罚,给企业造成损失。那么,在进行发票审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何才能做到全面有效的审核呢?

一、基本信息审核
抬头名、纳税人的认定,发票盖章的遵守情况,等等。三、发票填开内容的真实性审核和合法性审核
二、发票种类审核
1、增值税专票和普票的印制是否按规范进行、填写资料是否完整。一般情况下,普通商品的增值税发票是按普通商业方法进行制作和印制的,而特殊商品则要根据不同的用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印制
2、国税发票是否按机打发票标准开具,严防套票。对于已经印制的发票如果发现有套票情况要及时上报税务机关
3、其他票据,比如说交通票(机票、火车、机车等)
三、税收风险核定
1、商品种类、发票金额与实际采购数量是否相符。企业购进货物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商品或劳务种类和名称要真实可靠,不得虚列、伪造
2、税目与税率是否一致。三、增值税发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企业对发票管理不够重视,造成大量重复纳税现象发生
3、2022年1月1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代号简称,这项要求是循序渐进的,目前,允许一些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使用编码简称,剩余纳税人新系统出具的增值税发票,须出示编码简称。如果有,则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备注栏审核
1、建筑服务发票
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工程名称。凡发生在本地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及其他与施工活动相关的业务均可作为建筑工程发票使用,但对涉及房屋权属转移和变更的业务不作规定
2、房地产销售发票
应在发票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劳务的名称”栏填写房地产名称和房屋产权证编号(没有房屋产权证书,可以不填),单位”一栏填面积单位,备注栏上标明了不动产详细住址。房产登记资料中的房屋权属证应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及其所持身份证号码
3、不动产租赁发票
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房产出租合同中约定租期和租金标准,必须同时注明房屋用途和价格
4、货物运输发票
应注明起止地点、车种的车号和货物的内容
5、车船税发票
如果是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代征车船税和出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应于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内标明代征车船税的税款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没有代收车船税收入或者代收不及时,则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和代征车船税的数额、滞纳金数额,数额共计,等等。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可以明确车船税发票与车船税征收管理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这也为进一步研究车船税发票的涉税问题奠定了基础

最后,再次提醒,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历来注重三查”,也就是查税必查票,查账要查票,查案要查票,凡查出虚开发票者,除全部不允许税前扣除和抵扣税款外、处理报销及享受退免税以外的事项,同时也要承受一定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风险。同时也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保证国家税收制度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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