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就是想买社保的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一家企业给他们交社保,于是把社保挂靠到了代缴社保的专门机构,代理机构给他们买社保。社保挂靠有什么利弊?个人社保挂靠有什么风险?这些风险又该如何规避呢?

《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须订立劳动合同,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才可以通过所在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在企业之间发生用工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选择以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对于社会保险则需要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之间未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仅仅靠挂靠代理公司交社保就不合法。那么挂靠单位是否就应该对参保人负责呢?
一、交的钱多,交的社保少
挂靠单位不会无故帮忙交社保,益处自然是少不了的。以挂靠单位的方式交纳社保,除本身负担一切社会保险费用,还要为挂靠单位付出不菲的挂靠费用,对缴纳人员而言,经济负担当然就更沉重了。因此,挂靠单位不应该为他们缴纳社保,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尽管挂靠人员缴纳了很多费用,但由于和单位没有事实劳动关系,有关待遇当然不能享,发生争议不受劳动法保护。所以挂靠人员在离开单位时,一定要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公证
二、挂靠单位跑
当前中介公司良莠不齐。有一部分是挂靠在其他部门,如房地产开发、建筑等,有的则是挂靠在一些小企业里,甚至还有的是挂靠在个体户中。挂靠在小企业里,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大多兼会计于一身,事之复杂,这类公司通常都是非正规公司或空壳,随时关门或者随时逃跑的危险是巨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公司跑路,不仅会给挂靠单位带来损失,而且可能导致挂靠单位和被挂靠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案件,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万一挂靠单位跑了,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落下!因此,在发生挂靠单位跑路时,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尽快向当地社保机构报告情况,以便得到及时解决。此外,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真挂靠交社保的话,或者是每个月都去查社保是否及时交。二、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而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有人反映,一家公司没有为他全额缴社保,但经过社保部门的考察,举报人和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交纳了社保。于是社保部门就向甲公司出具《关于举报某公司拖欠职工养老费用的情况》证明。最终,社保部门让甲公司马上进行整改,清退当事人违反规定代缴社保费,并将公司和有关人员列入失信名单。这一案件引发了我们对于企业诚信建设问题的思考
四、涉嫌骗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生育及其他社会保险或,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五、情节严重的直接入刑
《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如实上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企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虚构的方式建立劳动关系、伪造证明等手段取得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资格的。对被认定为构成虚假就业合同罪或骗取劳动报酬罪者,可以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案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有社会保险欺诈犯罪嫌疑,要将案件依法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对被查处人员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解释:以欺诈为目的、伪造证明材料等,骗取社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是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也说明了,只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会有诈骗罪和侵占公共财物罪两种犯罪形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聚禄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