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系指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撤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三年内撤销注册商标不使用申请”是为节约商标资源而制定的,切忌商标闲置不用,但对商标转让受让人,必须关注商标的有无。我国目前对商标撤三无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和个人都可以通过申请来达到这个目的。那么,撤三的商标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这些材料包括什么内容?
这些材料应该如何提交呢?

如何确定撤三权的归属呢?
1、商标撤三所需的信息?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
委托书是指委托人在委托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授权后,由其出具的证明该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具有法律上联系的书面文书,也就是委托合同。2、撤销原因的解释;委托他人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应出具商标委托人书面授权证明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是否有其他与申请有关的材料
3、商标代理委托书;五、申请人是否有其他与申请有关的材料
如果在商标的使用中,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当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如果在商标的使用中,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当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
或用于其他目的
2、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以及其他与商业有关的标记
1商标在货物,货物包装和容器中的应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2、服务商标运用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服务场所的装修,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
对于连续两年停用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广告宣传证据所使用的形式,包括广播、电视和杂志、报纸和广告牌以及其他媒体的广告宣传,展会资料和图片、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等;对于已经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来说,其商标仍然具有继续使用的价值,但由于其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所以在申请续展商标时要进行审查和核实
对于已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所有人来说,其在商标继续使用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驰名商标的专用权并予以公告,以保护其利益
商标注册人所提供的上述证据,应当要求真实有效和合法。请注意,因为它已经连续停用了三年,因此,注册人提交证据时需证明连续使用近三年的证据,前面的是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应自觉地保留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撤销程序中,如何取得被撤销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呢?
《商标法》对商标被他人在先注册或转让时的撤销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于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审查程序规定得比较原则和笼统
商标撤三所需的信息?在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保护其权利通过小编的分享,大家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申请,提出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限期举证通知书,能够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收集并提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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