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生产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近年来建筑行业事故频发,国家及相关部门对建筑等安全问题又提升了重视程度。像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一经发现便会被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尽管如此,有些建筑企业为了能顺利开展工程施工,选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建筑企业此类行为将被处于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建筑企业应当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即建筑企业在从事工程施工前,应当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遵循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便是提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这一行为需要对相关人员有要求,下面就跟着聚禄鼎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企业应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管人员是根据企业资质来的,建议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根据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对照需要的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