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阐述了资源税相关问题的实施口径。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具体的内容如下:
资源税应税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采矿、选矿、冶炼及加工等活动取得并依法缴纳资源税的各种实物形态的商品和劳务
1、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产品),以纳税人出售应税产品从购买方处取得的全部货款为认定标准,不计增值税税款。其销售收入计算应根据税法规定,以销货单位实际收到的货物金额为依据进行计算
计税收入=产品销售金额×税率
列入销售额的有关运杂费,所有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据,允许抵扣销售额。有关运杂费用,是应税产品由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达车站的费用、码头或购买方规定场所运输费用、建设基金和随着运销而发生的搬运,仓储,港杂等费用。在计算相关运杂费用时,应当将其作为销售货物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处理
对上述事项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执行。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征收资源税,包括纳税人用应税产品换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偿还债务,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本,职工福利等、利润分配或非应税产品的持续生产,等等
如果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价格,应以其中一种作为该产品的平均售价,并按照其与同类商品的差价计算纳税
3、纳税人申报应税产品销售额显着较低,没有正当理由,或存在自用应税产品,但不存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方式和先后顺序决定其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如果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价格,应以其中一种作为该产品的平均售价,并按照其与同类商品的差价计算纳税
(一)根据纳税人近期内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决定。如果该产品是按其在本企业同期同类商品售价计算出的销售价或进项税额进行计税处理,那么就不能再扣除其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金,而只能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纳税额
对新购进产品或生产新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计算其应纳税额时可参照该期间同类商品的销售平均价来核定
(二)根据其他纳税人近期内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决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按照纳税调整项目计算所得税税率和应纳税额
(三)按照非应税产品后续加工的销售价格计算,扣除后续加工环节成本利润进行测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根据应税产品的构成计税价格
在计算时,将生产成本扣除销售成本和税金后所得利润减去销售税金后得到的差额作为计税收入,以其除以计税价格即为计税价格。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按年计算
以上公式中成本利润率由各省、自治区规定、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按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所得额时采用实际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相结合的办法
(五)按照其他合理的办法确定
其中,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增值税的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及自用于应当纳税资源税的应税产品的销售数不得超过应税产品产量
4、应税产品销售量,包括纳税人采办或生产应税产品实际出售量,以及自行使用应征收资源税情况下应税产品量。五、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时,应当按照计税方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所取得的增值税额
对外购应税产品和自采应税产品进行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不得抵扣
5、纳税人将外购应税产品和自采应税产品进行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作为应税产品进行销售,当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出来后,允许扣除外购应税产品采购金额或采购数量;六、企业发生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税产品的采购价格不一致的,应将取得的外购应税产品的购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进行调整。本期不足扣,可以结转下一期扣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自用非应税消费品和提供劳务取得收入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照应交税费——消费税”项目进行抵扣。纳税人应准确计算外购应税产品采购金额或数量,没有准确核算,一并计征资源税
五、纳税人在取得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得代扣税款。纳税人对本期外购应税产品的采购数额,采购数量进行核算和扣除,应以外购应税产品增值税发票为基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五、纳税人取得免税凭证时,应当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和营业税
不单独核算或者不能正确提供相同税率应税产品的营业额和销售数量的,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企业汇总缴纳税款
6、纳税人在开采或生产相同税目时,对应税产品适用不同税率,应单独核算各种税率应税产品销售额或数量;纳税人以原矿作为原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时,可以按原矿价格计算增值税税额,也可以按原矿品位和产量计算所需增值税税额。没有单独核算或无法确切地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量,由高适用税率。纳税人以原矿作为原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时,可以按原矿价格计算增值税税额,也可以按原矿品位和产量计算所需增值税税额
八、纳税人以原矿生产经营其他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其销售收入减去原矿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关税费以后的余额作为应缴税款计算纳税
7、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经采矿过程开采而未经选矿或处理)的方式直接出售,或自行适用于应征收资源税的情况,按原矿征收资源税。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原矿或尾矿作为原料生产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以及以原矿或尾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均适用本规定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通过破碎、切割、洗选、筛分、磨矿、分级、提纯、脱水、干燥等过程形成的产品,包括富集的精矿和研磨成粉、粒级成型、切割成型的原矿加工品)销售,或自行使用选矿产品应交纳资源税的情况,按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原矿移送环节,不缴资源税。原矿开采企业取得的原矿及其他矿产资源开采收入,按销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予以抵扣。对不能区别原生岩石矿种粒级成型砂石颗粒而言,按砂石税目计征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率的应税产品,其计算缴纳税额应按税法及有关税收征收管理规定办理。八、纳税人采办或生产的应税产品相同,在这些政策中,既包括享受减免税政策,还有一种是没有减免税政策,按免税处理、减税项目产量比重等办法,单独核算,决定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或销量。其他政策相同或相似的,可以合并适用
十一、纳税人从事采矿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手续
9、纳税人在开采或生产同一种应税产品时,同时满足两种或两种以上减免资源税优惠政策,除非特别说明,仅能选择一种实施方式。对其他资源,如煤炭等可以不纳税
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矿产资源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收取资源税费,也不准向从事采矿活动的公民或法人收取各种形式的费用
十,纳税人应在矿产品开采地或海盐生产地交纳资源税。企业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时,将其应纳税款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十一,海上开采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和管理。十三、本公告所称煤炭资源税,是指对煤炭生产企业销售煤炭而征收的产品税,包括煤和石油两个税种
此次改革是我国资源税费制度史上最大一次变革,将对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本公告将于2022年9月1日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