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自行应用或系统默认享用?缓缴个税政策是否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很多老总都会遇到这类问题,这篇文章,我们将对这一系列有关热点问题作一具体认识!一、个人如何申报?
一、个体工商户缓缴个税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个”字理解不准确
一、个体工商户纳税为什么延迟?
1、个体工商户推迟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包括哪些内容,涉及哪些范围?有哪些影响因素?
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在2022年余下申报期内,暂缓交纳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推迟到2022年的第一个申报期同时支付。延期纳税是指纳税人因经营困难而不能按期足额缴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一定期限的税收滞纳金缓交或者免征。延缓缴纳政策只限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不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等。对于其他纳税人的纳税调整事项,应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根据税法解释及相关文件要求,税务机关应及时向其告知纳税义务主体存在延迟纳税行为或其他不履行纳税义务情形的信息,并依法给予适当扣减或减免税收优惠。对个体工商户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等办法,都可以从2022年5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按照规定应缴纳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延缓缴纳政策。那么,哪些个体工商户能够延迟缴纳全年应纳税额?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2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交纳了与公告一致可缓缴税款,可以申请返还并一并支付到2022年的第一个申报期。那么,哪些个体工商户能够延迟缴纳全年应纳税额?
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自动放弃或提前中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呢?
2、个体工商户交纳个人所得税是否需提出申请,或系统是否默认给予优惠?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可以延迟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呢?
对于已经依法参加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个人,其延缓缴纳期仍为一年
答:个体工商户有推迟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之后,申报系统会默认享有延缓缴纳政策。对于已被税务机关扣减或者免征税款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按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政策中延缓缴纳期限内不需要缴税,亦不征滞纳金。对于有条件继续申请缓缴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缴纳期限的申请。若一些个体工商户因买房、购车及其他特殊需求,主动放弃缓缴政策享受,可简要地说明理由,然后再正常支付
在这一政策下,个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自行填报和在线缴纳个税信息。个体工商户采取简易申报方式,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暂不扣个人所得税,推迟到2022年的第一个申报期一起划。那么,在这个特殊时期如何做好个税征收管理工作呢?
每个月的总收入,包括了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
3、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收入”是由什么项目组成的?是个人还是企业单位?税前或税后收入?如果是税后收入,应如何申报缴纳税款呢?
答: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收入”是指预扣预缴环节,《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中的收入”。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报酬和劳务报酬所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及奖金等,均视为个人收入。”通俗地说就是不扣什么钱、减去毛收入”。因此,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时,收入”应被视为一个重要内容加以介绍。未列入税法的未征税收入,也没有将未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所得计算。因此,个人所得税法对毛收入”没有明确的定义和具体要求
个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应在什么时间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4、对个人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它有证据证明股权已发生转移且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生效,但未达到法定时间或条件的,可适用《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经缴纳或者部分缴纳股权转让价款;(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经订立并有效;(三)受让方已切实履行了股东职责或享有股东权益;(四)国家有关部门的裁决、注册或通告有效;(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已经完成的;(六)税务机关确定的证明股权已经转让的其他情况
对于转让人不符合前述条件的情况,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调整。故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存在上述情况,应于次月15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则应按其实际支付给股东的价款进行调整,并按照该处理后的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