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网站消息,10月30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安排,从2022年11月份开始,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税务部门统一缴纳。《公告》还明确了社保机构对企业缴纳社保费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流程及相关措施等内容。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各单位缴纳社保缴费资金的范围及标准,对参保人员实行先缴费后领取”政策,即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时一次性足额向其发放社保缴费款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1、征收范围
按照规定由个人缴费,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征收。(一)企业和职工所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以工程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谁承担?
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或按月征收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的人以下简称为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职工进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费用审核及发放工作由其主管领导负责,同时委托社保经委代行管理职能
2、征收方式和征收期限
社保经办机构对所收取的保险费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扣缴税款,直至缴足为止
(一)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缴费人参保登记后,向其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现行办法和渠道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由(代)办机构批准应缴社会保险费,按时向税务部门转报应缴额
为保证足额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应纳税款缴清。(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职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参加社会保险后仍未交费者,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续保手续
税务部门按照收到的应缴费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且已足额缴税款者可直接将应交税款存入银行账户。企业应当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前,向税务部门交纳当月的费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扣款日详见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日历(查询网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office/jsp/bsrl_qt/bsrl.jsp)
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纳税款和应缴罚款均以当期销项税额”为依据计征
征收期限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四、缴费方式一、缴纳时间和地点
目前,各地方税务机关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以税务代收代征为基础、财政专户存储、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社会监督为保障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
3、缴费渠道
该系统可以使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不需要再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纳税手续和办结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只需通过网络就能方便、快捷地完成整个税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业务处理
(一)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渠道
1.税库银联网缴税”,即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企业,可登陆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sbgl.zip)完成申报并实现银行划款缴费
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解决。2.银行批量扣款”,也就是签署了三方协议,由银行自动定期办理扣款缴费手续
3.银行端现金缴税”,也就是那些已经签了或者没有签三方协议,既可以登陆单位客户端”,也可以在各区县社保(医保)办理大厅开设的税务窗口进行办理,亦可前往综合办税服务厅,印制《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凭据到商业银行办理交费手续。合同中约定缴纳税款时可以使用银行利息作为代收手续费用,但不能直接从企业账户上提取资金
对新签约合同的企业,可以直接从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抵扣税款
企业已签订《成都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不需要再单独和税务部门签署三方协议。原来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等形式支付费用的公司,可以和税务部门再签三方协议,以税库银联网纳税”或者银行分批扣款”的形式缴纳税款,与税务部门再次达成三方协议之前,可以采用银行端的现金缴税”的办法进行支付
由于银行账户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导致参保人出现重复扣款现象。(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缴后,继续采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注册的缴费方式,并开立缴费账号,每个月都有商业银行按时完成批量扣款。为方便企业及时掌握社保缴纳情况,确保社保资金安全完整,建议将社保转移接续相关信息通过电子渠道上传至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

参保人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在线查询或电话语音提醒等方式实现缴费
4、其他事项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和灵活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各部门需要共同提升申报缴费系统,2022年11月,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从今年11月9日起,将全面复办,企业应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11月9日以前将足额费款存入原缴费账号,并确保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登记信息与扣款银行登记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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