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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与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红经济(个人所得税与互联网时代中的网红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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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核定征收税款的原因是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够完善,资料残缺,查账困难,或其他原因难以认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经税务机关采取合理办法,依法批准纳税人应纳税款。这种方式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而且从近期网络上的传播信息来看,税务局已把批准征收的撤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因为核定征收取消后,一些纳税人员就会认为核定征收没有必要再进行了。那么,取消的核定征收,将对谁产生影响?对那些企业来说又有什么影响?接下来,这篇文章就带你一起来看看吧!一、纳税筹划的意义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与设计,尽可能地取得节税效益

在我们国家,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网红经济”,这个名词就是网红经济圈

取消核定征收会影响哪些人呢?

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红经济是什么?

1、网红经济圈

在税收面前,网红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大。上至李子柒,李佳琦,下至一般主播,税收一直是网红们无法绕开的话题

直播主播与平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共同出资成立直播公司

直播平台与网红目前的合作模式有4种合作模式:

或将自己的工作成果通过平台进行宣传

(1)直接与和平台签约,在直播平台上做一名工作人员,所得以工资薪金为计税依据;如果是网红团队或个人加入直播队伍,可以分享平台收益

或由其他公司与网红联合组成

(2)网红分别设立工作室;网红与平台共同运营

主播与粉丝之间的关系,并为其提供服务

(3)由经纪人统筹网红进行平台直播;网红与平台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促进了直播内容的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网红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传播的形式非常多,如视频分享、在线购物、直播互动等,这些都属于网红直接直播的范畴

(4)网红直播。网红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进行直播销售或推广自己的产品,在网上获得一定收益后再将其收入全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作为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予以抵扣,从而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人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率,且对二者进行合并计征

但在具体纳税方式上,网红的收入,不外乎以工资薪金为标准、劳务报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人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率,且对二者进行合并计征

因此,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略有不同,但是,因为二者均为综合所得税,它们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同,税率高达45%

在计算速算扣除时,可考虑将个人全年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全部纳入计算范围,并以实际收到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率求得最终应纳税额。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最高税率是35%,按照某地的办法,采用核定个人所得税税负,可能降至3.5%左右。在计算速算扣除时,可考虑将个人全年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全部纳入计算范围,并以实际收到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率求得最终应纳税额

如果成立了独立法人组织,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以上公式中的系数相同

举个例子:某网红获得劳务报酬收入1000万(假设没有其他收入或扣除项),则应缴个人所得税=(收入-6万)*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6)*35%-8.592=339.31万。如果成立了独立法人组织,采取独立核算方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以上公式中的系数相同

在网红主播的税收计算中,其工作时间和工资薪金收入均是按照税法规定确定,而网红个人所得税则不适用此计算方法

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交纳个人所得税=所得*应税所得率*税率=1000*10%*30%-4.05=25.95万。在网红主播的税收计算中,其工作时间和工资薪金收入均是按照税法规定确定,而网红个人所得税则不适用此计算方法

因此,在个人所得税批准征收政策被废除时,网红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会有较大增加

2、已登记个人独资或合资企业之高管

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但却违背了税法中对纳税人所得公平征税和纳税义务相对人利益保护原则。部分高管、薪酬个人所得税税负偏高,以减轻税负,以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方式,由这类企业通过提供服务(含咨询劳务)为其服务的公司,并出具增值税发票,为其就职的企业列作费用。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但却违背了税法中对纳税人所得公平征税和纳税义务相对人利益保护原则

从我国现行税制来看,这种税收征管模式具有很大的合理性

而为避税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大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如何进行纳税调整的相关法规与政策,一般都是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劳务资料来确定其是否应该申报缴纳税款

所以,对于该类高管而言,其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应当以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

但是这种操作方式是非常危险的,由于这类高管其实所做的并不是劳务报酬性质,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之间、薪金所得的观念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对于该类高管而言,其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应当以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

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合法避税目的

因为高管的工作性质,人为地把工资薪金所得税换算成劳务报酬所得,甚至基于发票表象的合规,亦不能掩饰其下工资薪金之本来面目,很容易对自身造成伤害

3、无合规成本发票的经营实体

这些公司,往往以合法的名义,将成本列支到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以达到避税目的

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获得合规成本发票。由于税务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因此存在不同的纳税调整方案,从而使纳税人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针对这部分实际支出的费用列支,一些企业以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方式,向外开发票,用于下游企业或者集团内部企业的支出。并对个人独资或合伙实行核定征收的办法,在同时满足下游企业获取合规发票税前扣除要求的前提下,还可以减轻该环节税负。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采用先开后算”的方式进行筹划,即对已开票的发票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抵扣后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文将从税务稽查角度对此类企业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

这种企业操作,要考虑到经营的真实性,否则很容易形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随着和虚开发票被严格控制,常常不能节税,有可能会对自己造成牢狱之灾。本文以实际案例分析了增值税发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取消核定征收会影响哪些人呢?

4、投资平台

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部分公司和个人采用上市前先在这些场所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等企业上市时再转让股权,为享受股权转让批准个人所得税优惠。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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