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经营工商业的自然人或者住户。他们以个体户身份进入市场,进行生产、流通等活动,与国营工商企业一样,都有自己的帐户。则一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开立对公账户?如果没有建账,又如何开公账户呢?

一、个体工商户须建帐?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看来是个伪”问题,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它并不是个伪问题
回答是肯定的。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和完善,个体户作为一个独立经济实体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按照最新的国家政策要求,个体工商户须建帐。目前,个体户在建立账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凡是进行生产,管理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进行、行政法规及本办法所设、账簿与凭证的利用与保管,并且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目前,部分个体户因资金实力薄弱等原因没有建立账簿,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税务机关应当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现有建账成果,积极指导个体工商户设置完善账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对不具备设立独立账簿条件的,可以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其办理登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中存储的职工薪酬或者津贴,以及企业为职工工资支付的其他补贴等收入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营业)在40000元以上;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均可设置营改增”账户,进行核算
3、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复式账户的其他情形。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其经营所得按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简易账,并积极为复式账的建立创造条件:
1、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或者个人养老保障账户中存储有一定数额资金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营业)在15000元~40000元之间;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60000元之间;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80000元之间的。对上述纳税人,应分别按照其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销项税额和应征进项税
3、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形。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其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为依据进行核算。《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

二、个体工商户开设对公账户势在必行?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个体户开公账户是不允许的
一般来说,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有必要,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个体工商户可开设对公账户,但是并不要求一定要开设对公账户。个体工商户开公账户,主要是为其办理结算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证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即可,依法办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帐户和贷款申请。个人应按要求及时向工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是对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开立对公账户”问题的具体说明。那么,个体户如何才能开设对公账户?是否一定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以上两方面认识不足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事先掌握好本文的引入内容!因为只有准确地理解了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为自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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