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还有分类,例如,我们经常会听到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但它还需经过鉴定方可达到,如果您还希望升级您的商标,那么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申请该商标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成都市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二)商标实际连续使用满3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2年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自批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1年。市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农业和其他产业注册商标使用年限另有约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期限届满或者其权利要求书记载有效的,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
(三)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近3年来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该商标注册人或者其代理人无商业欺诈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和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重要经济指标均居同行业前列;企业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了良好效益
(五)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满意率较高;企业对商标注册申请不存在异议或者不予受理
(六)注册商标所有人具有完善的商标使用行为、管理与保护措施。本申请涉及到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但不属于《商标法》所保护的范畴,因此不应适用该法进行认定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制定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具体标准。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时,应充分考虑商标注册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驰名商标与他人商标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等因素,并结合其他因素确定是否需要认定为驰名商标
第七条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实行集中认定、个案认定。集中认定是指申请人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范围,对其所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登记的一种认定方法
集中认定由申请人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向居住地集中认定、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材料。受理案件后,按照《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项或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注册要求的,予以核准注册。个案认定,是指申请人在与注册商标有关的侵权纠纷办理过程中,向办理争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受理案件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登记的决定
第八条注册商标所有人应当申请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鉴定申请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三)商标注册证
(四)商标使用、管理近3年、宣传保护情况资料;该商标使用、管理、维护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实及处理方法,并有相应文字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证明;该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资料及有关文件
(六)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市场占有率及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排名的凭证;以及有关企业为取得该商标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七)使用该商标商品的消费者满意率调查资料
(八)证明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都将在《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中注明是否适用或如何执行

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如申请商标注册时提交的有关文件、申请资料等假如您恰好有这方面的需要,或您对此并不是很了解,那就不妨仔细看一下以上的内容梗概,没准能从中学到点什么,同时,在商标注册处理方面,聚禄鼎在财税方面经验丰富,欢迎您的垂询。如果你希望了解更多有关商标和注册方面的知识或信息,也可以向我们投稿,以便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聚禄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