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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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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下是关于工程投标方面的最新信息!关于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希望能对成都建筑行业有所裨益

1.严格界定招标投标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降低招标投标层级的,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或者经招标人批准后自行决定进行专业分包的,招标人不指定转包或者肢解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企业自行确定承包模式。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检测机构对其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采用限额设计技术;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等社会投资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发包方式社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依法确定发包方式

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2、修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提高工程进度款发放比例的下限,对政府、国有投资工程不按审计结论结算

3.明确各方的首要责任

工程招投标的责任主体是招标人,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投标,并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的代表以及评标方法等

4、全面实施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

5、加强投标人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禁止以信用评价为幌子的地方保护

6.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在信用评价中包括履约行为,中标人要保证严格按投标所承诺的技术力量、技术方案执行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者,除被处以数额较大的罚款外,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后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对于围标串标情节严重者,在清出市场前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7、建立评标专家考核与退出机制

无法胜任或者有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将被撤销评标专家资格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草案)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廉政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在目前的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到位,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这既严重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加大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力度。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强化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打击招投标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1.巩固招标人责权

(1)履行招标人的主要职责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投标,并自行选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的代表及评标方法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择优为手段,按照诚实信用、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服务到位等基本要求进行。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招标人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责任,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招标投标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集中建设方式。?

推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通过建立集中建设机构或者竞选企业推行代建等方式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严格管控,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并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优化评标方法

(3)减少招标投标的幅度

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确定发包方式在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时,应遵循量价分离”原则。业主投资项目原则上实行限额设计和定额管理;非国有资本控股项目,可采取招标与拍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造价控制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等形式,降低招标投标层级,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或者经招标人批准后自行决定进行专业分包,招标人对项目不指定转包或者肢解

(4)探讨促进评定分离的途径

招标人要科学制订评标定标办法,确定评标委员会,并通过资格预审加强投标人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评审,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选择创新,绿色作为评审要素,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技术,质量,安全和工期控制能力提出技术咨询意见,为招标人推荐3-5名未排序人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招标人沟通协调,在充分了解项目建设需求及相关各方利益诉求基础上,做好招标咨询工作。建立招标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由招标人依据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完善内部程序控制与决策约束机制,在报价情况、技术咨询建议等基础上择优选择中标人,使招标投标工作流程规范透明、结果正当公正、接受法律监督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全面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异地远程评标、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有效规范。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深化工程领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积极推进行政监督电子化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与本地区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进行数据衔接,加快促进交易和监管数据的互联共享,增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的数据信息归集与共享

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6)促进了价格机制的建立

开展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多层级工程量计算规则、变革定额计价方式、将工程定额转化为工程造价数据库建立与指标指数公布相结合,推进工程材料、机器、人工和服务等价格市场化信息公布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价格形成;对标国际流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目标管理、指导承发包各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责任、严格控制项目变更洽商、强化对政府投资有效控制(4)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修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提高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的下限,政府、国有投资工程一律不将审计结论视为结算依据

3.强化招标投标的过程监督

(7)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打击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行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每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规范招投标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招标人选择投标人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格执行对采取告知承诺制事项,监管机构要在一定期限内核查申请人是否履行义务,如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取消其行政审批决定,并对其问责

(8)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监督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监管、抽取监督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评标专家监督职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家作为项目评价人;实行评标专家库制度,确保评标专家队伍稳定建立评标专家考核退出机制,无法胜任评标专家或者行为恶劣的评标专家将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对存在违规、履行职责不严格等问题的评标专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监管

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主动提交信息、年度业绩公示等制度,健全对全过程咨询机构参与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体系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强化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投标法》等配套法规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查处从业人员违法行为,公开信用评价信息,推行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衔接,把履约行为列入信用评价范围,中标人要保证严格执行投标承诺技术力量、技术方案,中标单位无法按合同履行合同的,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于围标串标情节严重者,在清出市场前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4.改善招标投标的市场环境

(十一)加快实施工程担保制度

实行银行保函,具备条件地区实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招标人或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应明确由招标人或中标者支付工程款工程担保公司可以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履约担保合同,由招标人委托工程担保公司为其办理履约担保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采取合理最低价中标,探索推行高保额的履约担保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

压缩招标公示时间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评审委员会评审信息(含评审委员会评审信息),评标结果(含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含中标候选人),定标方法(含定标方法),受理申诉联系方式(含定标方式),应当在招标公告公布交易平台及电子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完善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健全信用信息分级管理体系,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进行处罚,促进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规范运用于招标投标活动,禁止以信用评价为名进行地方保护

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十四)疏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对招标投标投诉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加强调查处理对有投诉行为的当事人,应在投诉书和投诉人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情况,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对于涉及招标采购中的违规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有义务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属恶意投诉,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五、加强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不断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对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指导和扶持,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有效破解制约招标投标行为的现实难题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

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工作,并选择一定区域进行试点,对试点实践进行适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试点存在问题及建议,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

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工程招投标即将迎来大改!)

(十七)搞好宣传和指导

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招标投标改革的举措、成效等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赢得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的拥护,对舆论关切作出及时反应,为招标投标改革顺利进行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17项新的评标办法,包括扩大招标投标范围、改进评定分离方法、规范招标人行为、完善评标定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预审等,以提高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另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定额》)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学习领会《定额》有关规定,本刊特邀请专家解读相关文件上面的知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请咨询怆业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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