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成都个体户越来越多,不少个体户出路税务,但往往出了不少差错,由此造成了罚款、登记个体户未强制规定刻章、未规定开立对公账户...又听人说能不记?"免交营业税","免缴所得税","免收印花税"等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可以不办了?"免交个人所得税"会不会有什么好处?免缴税吗?也可以避免工商,税务部门检查吗?这些信息对不对?现在举个例子!
刚入账的个体工商户有12年的登记历史,目前已申请核销,但该帐户始终是非正常户,理由是好几年都没报税就谈不上记账现在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也正是这个时期,税务人员会检查你是否有偷逃税款行为。如果有的话,要及时申报纳税无论个体户或公司都在非正常状态下,要核销简直无从谈起
再看,从12岁报名至18岁总共66个月的时间里,补了51810块钱的税,对一个个体户的小老板而言不是什么小钱了!
那么,为什么有的个体工商户不记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到底有多大?
农贸市场里卖蔬菜瓜果的,淘宝开店的,承包养殖业的等都是违法的行为……这些问题,你知道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少报或不提供,并应当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每笔税款在二千元以上的,每笔税款超过二千元的,可以多缴或者少缴或者不缴,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节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处罚,其中,对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可以处以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可以处以罚款金额不等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并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纳税人应当在领取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建立账簿
建账能力是指一个单位(包括个人),如果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则不能办理税务登记,也就是所谓的三无”企业,即无资产、无负债、无人员、无财产,但有一定的资产和负债,并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这就是所谓的建账能力,也就是说,一个单位(包括纳税人)要想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专业机构或财会人员来进行账务的核算
如果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也可以向当地的税务局申请,由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纳税申报”后再进行记账
那么对于纳税人来说,应该如何进行经济处罚呢?
个体户建账的有关条款到齐啦!
一、建立和健全个体工商户的复式账
(1)注册资金超过20万人民币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月销(营业)额超过4万元,经营货物生产增值税纳税人月销(经营)额超过6万元,经营货物批发、零售增值税纳税人月售(经营)额达到8万元
(3)经省税务机关认定应当建立复式账时的其他情况
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简易账和复式账
(1)注册资金10万-20万人民币
从事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提供服务的纳税人为营业税纳税人时,其营业(营业)额应不低于15000元或不低于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的增值税纳税人为3000元至60000元之间,从事货物批发的增值税纳税人为40000元至80000元之间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可以采用简易账进行核算
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在本企业范围内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划分为以下类型:一、个体工商户,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本企业范围内年应纳税额累计达到一定比例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期越长,年应纳税额越大
符合建账标准的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在其收支凭证粘贴簿或进货销货登记薄中登记,并配备相应的税控装置
达到上述建账标准后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账簿条件:一、实行复式账或简易账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应自行建立并办理税务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当地财政部门缴纳税款账簿方式确定后,一纳税年度不得改变
符合建账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产生纳税义务后15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建账、处理账务,对账簿、记账凭证及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不作伪造、涂改或私自毁损
复式账是指对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进行登记的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相结合,以日记账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费用、所得税等收支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总帐、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费用列支和财务核算认识不到位,致使一些企业违反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个体户记账报税应该怎么做才能不受处罚,小编已经整理完毕,相信成都有不少个体户了解到这一点之后,也都懂得怎样去处理财务、按期交税,就是能够助力企业经营发展更长久
题目:个体户怎样办理税务才能不受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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