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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何限制条件?(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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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大企业纷纷扩大经营范围成立分公司这样可以增加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同时通过与国外公司合作。获取更多先进技术和经验。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些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做不仅可以增加总公司利润和减轻税收负担在来政府支持下但开设分公司又存在很多限制性条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此,笔者就对分公司有何限制条件作一具体介绍

分公司有何限制条件?(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一、分公司为总公司直属业务经营活动之分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其业务与管理须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它没有企业法人资格,也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主体,但又是一个较为独立的会计主体2.分公司是指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设立并依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主要特点是:

2、分公司不享有独立财产权,全部财产属于总公司;在总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列为总公司资产

3、分公司无独立人事权,所有人员均由总公司聘任、解聘、分配

4、分公司的全部经营权来源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和主要管理人员应由总公司确定和任命,按总公司委托或授权经营

5、分公司有无,总公司说了算

6、分公司未单独负责

7、分公司不是企业,没有按企业程序成立,只属于总公司

8、分公司无本公司章程,无组织机构,无执行机关

9、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称谓,其前须以总公司称谓,其后为附设的分公司

分公司有何限制条件?(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10、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授信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法人可以设立担保组织或者为其提供担保",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担保公司来满足客户对贷款的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但实际运作中,有两种做法:

一是分公司利用总公司授信额度和总公司无限制地背还义务

二、分公司内部某个人,以具有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名义取得授信后,其个人关系再挂靠分公司,分公司负有连带还款责任(这一点应在合同中写明)

所以成立分公司存在着相应弊端:那就是母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母公司不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则其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将给子公司带来巨大风险;若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没有订立合作协议,则在双方共同经营时可能会产生重大亏损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风险,这就要求母公司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亦无法享有注册地对新成立公司免税期等投资优惠

上面,就是关于成立分公司的限制条件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与小编联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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